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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 事 程 序

 

 

办理商品房预(销)售许可证程序:
 提出申请----> 室内审查-----> 现场勘察、核实----> 颁发预售许可证---> 发布售房公告

办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程序:
 提出申请----> 提交申报资料 ------>初审-----> 上报审批-----> 颁发资质证书

办理房地产广告审查程序:
 提出申请---> 提交广告内容及式样-----> 审查,提出审查意见 ----->送工商局备案

宝鸡市房屋安全鉴定程序:
 政策法规依据:建设部《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》 宝鸡市人民政府文件宝政发(1999)69号
 宝鸡市房屋安全鉴定程序:
 房屋所有人 房屋安全 专业技术 或使用人申请———> 鉴定机构管理———>人员现场查勘 全面分析 签发鉴定文书 ———>组织技术论证———>出据鉴定结论
 申请房屋安全鉴定,应当提交下列资料: 1、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书; 2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证; 3、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法人资格证或身份证、产权人委托书; 4、房屋地质、设计、施工、竣工、修缮、装饰装修、改建、加层等有关技术资料; 5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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